親臨本辦事處
於辦公時間內親臨本辦事處繳交 或 於泳班開放時間內,親臨本校各區泳池接待處繳交。
郵寄
將劃線支票* 或 銀行存款收據**郵寄至本校辦事處
傳真
將銀行存款收據**傳真至 2322-1396。並於傳真後再致電2267-8866確實。。
* 註一: 支票抬頭寫上「史丹福游泳學校」,並於支票背面寫上學員姓名及登記之電話號碼。
** 註二:可將款項存入下列戶口,請於銀行存款收據正面上寫上 學員姓名及登記之電話號碼。
將款項存入a.中國銀行之「Stanford Swim School」,戶口號碼﹕012-814-1-004766-9 或
將款項存入b.香港上海匯豐銀行之「Stanford Swim School」,戶口號碼﹕116-717-828-838。
註三: 如欲報讀置富史丹福會課程,支票抬頭請寫上「史丹福會有限公司」;請將款項存入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戶口號碼﹕456-062-868-838。
家長及學員須知
- 除有關報讀課程取消外,所有已報讀之課程均不得轉班;參加者的申請一經接納,所有已繳交之學費恕不退回。
- 若學員不注意安全或不遵守教練指導而引致的損失及傷亡,本校均不會負責有關責任或賠償。
- 十二歲以下學員,必須有家長 或 成人陪同下方可進入泳池。
- 學員於泳池內必須佩戴本校之泳帽,其他非本校之泳帽恕不接受。
- 學員必須保留單據至該期課程完畢,以方便核實學員資料。
- 補堂事宜:6.1 常規課程全期最多可獲三堂請假申請,(嬰幼兒課程全期最多可獲兩堂請假申請),包括: 6.1.1 病假-必須出示有效之醫生証明; 6.1.2 事假-所有事假均須出示相關證明(開班前申請之請假除外); 6.1.2.1 事假定義:紅事(請帖)、白事(免証)、學校活動(相關通告) 或 離港旅行(機票等離港證明)
- 病假及事假必須於事前申請,否則有關請假均不獲補堂申請。
- 未安排之補堂,均不可用作學費扣減。
- 已安排之補堂均不可更改時間,學員於任何情況下缺席之補堂均當自動棄權論。
- 如該期內未能安排之補堂,該補堂最多只可順延一期。
- 所有因天氣情況而取消之泳班,均不設補堂。
- 所有7至8月之平日暑期課程均不設任何補堂安排(開班前申請之請假除外)。
- 私人班課程不設補堂。